最近一段时间,媒体上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报道和评论多了起来。在这些报道和评论中,常见的一个字便是“滞”,由这个字为主构成的汉语词汇有“停滞”、“滞后”、“滞行”、“阻滞”……在分析“滞”的原因时,一些报道和评论把矛头指向“事业单位人员”。譬如,“改革中遭遇到的最大阻力,就是绝大部分事业单位人员都不愿意被划归至企业,怕失去吃财政‘铁饭碗’的资格”。这些不负责任的说法,至少把当事者,即事业单位人员,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禁要问一句:事业单位改革怎么啦?
2011年,中央确定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此项改革涉及到126万多个机构,4000余万事业编制人员(其中包括900万左右的离退休人员);计划到201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中国将要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然而,在《经济观察报》以“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受阻:仅10%职员会被转至企业”为题的报道中,表达了一个在当今中国社会颇有代表性的观点:“目前的基本情况是,全国事业单位的划分类别已经基本有了结果,在3100多万的在职事业单位人员中,大约只有10%会被划转至企业。可以预见,未来国家财政对事业单位的负担依然沉重。”顺着“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是“减轻财政负担”的思路,网上种种抨击甚多。最激烈者莫过于“我国事业单位是国家进步的强大阻碍,改革势在必行”。
改革开放以来,事业单位人员因为吃“皇粮”而被诟病,可以说是由来已久。但“事业单位”是一个极为模糊的概念,就其涉及的领域而言,一般认为有教育、卫生、文化、科技和社会福利等领域。各个领域自有其各自的社会分工,该不该吃“皇粮”自有分说。
查看国家统计局的《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可以看到几个统计数字:“教育业国有单位就业人员”1567万人;“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719万人;以上这两部分人基本上应该都属于事业单位人员的范围,总共是2286万人,要占到前文中提到的事业单位3100万人的73.74%。
再查阅《201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有大、中、小学和幼儿园,还包括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职员工为1705万人,其中专任教师将近1469万人;查阅《2012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有卫生技术人员668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62万人,注册护士250万人。以上这些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提供的官方统计数字应该基本上属于事业单位的范畴之内,如果以学校的教职员工和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来计算的话,就是2373万人,要占到前文中提到的事业单位3100万人的76.55%。
进一步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各部门设立了一批受政府委托可以政府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譬如,人社部门有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就业促进中心,等等;卫生部门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中心,等等;民政部门有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国家减灾中心、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等等;不一而足。这些事业单位,所担负的职责实际上大多是行政管理工作。按照现在事业单位改革的设计,都应该是享受“参公(参照公务员)待遇”的。诸如此类的事业编制人员,怎么说也有几百万人。
综上所述,在3100万事业编制人员中,属于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的要占到3/4,剩下的还有1/4。在这1/4中,还要去掉享受“参公待遇”者和科技、文化和社会福利等领域的事业编制人员,如此计算的话,所余也不过一成上下。所以,媒体所说的“仅有”10%的事业单位或事业编制人员会“划转为企业”,应该很正常。而媒体所说“未来国家财政对事业单位的负担依然沉重”,则有误导公众之嫌,因为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本来就不应该也不可能是减轻国家财政的负担。
再进一步深入分析教育部和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统计公报,可以发现,如今中国教育领域和卫生领域的事业编制人员实际上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
根据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统计公报披露的信息:在2012年全国卫生人员总数912万人中,有乡村医生(卫生员)109万人,占全国卫生人员总数的11.95%。乡村医生的前身即文革中颇负盛名的“赤脚医生”,这些乡村医生的人数相当于正式事业编制的卫生技术人员的一成半(这可能是一个非常保守的统计数字),《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是这样定义的:乡村医生是指“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农村医疗人员。”那么,中国是不是没有经过正式医疗训练的医科院校的大学生呢?回答是否定的。有专家指出:目前中国每年培养的医学专业毕业生人数超过60万,但最终做临床医生仅有二成,约12万人。当然,造成“学医不从医”的社会现象背后原因很多,但事业编制的限制不能不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在教育领域,也有类似的情况,这就是前几年社会热议的“民办教师”问题。按《教育大辞典》的说法,民办教师是指“中小学中不列入国家教员编制的教学人员。”据有关方面统计,民办教师人数的峰值是1977年的491万人,到1999年还有54万人左右。因为要“争取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1999年至2000年,全国有25万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按提供信息者的口气,似乎自此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民办教师应该成为历史。但是,2014年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提出《加快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提案,恰恰说明这个问题并未彻底解决,只不过将“民办教师”的称谓换成了“代课教师”而已。虽然在网络上已经再也找不到“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的人数统计,但此问题无疑是依然存在。其原因之一也不能不说是事业编制的限制。
再举个例子,1999年高校开始扩招,扩招之前的1998年,高校本专科招生是108万人,研究生(包括博士、硕士)是7万人;而到2012年,高校本专科招生增加到689万人,增加了5.36倍;研究生(包括博士、硕士)增加到59万人,增加了7.13倍。若看高校在校学生人数,1998年,高校本专科生在校生是341万人,研究生(包括博士、硕士)是20万人;而到2012年,大学本专科在校生是2391万人,增加了6.02倍,研究生(包括博士、硕士)是172万人,增加了7.69倍。然而,与此同时,高校的专任教师,从1998年的41万人增加到144万人,只增加了2.54倍。1998年,高校的师生比是1∶8;而到2012年,则增加到1∶18。,从1999年到2012年的14年中,扩招的学生数和大学的教师数的增幅完全不成比例,事业编制的限制难辞其咎。
就中国政府对教育和卫生的公共投入而言,仍然是很小的(再省钱就没有了)。2012年,政府财政的教育支出是21242亿元,占GDP的4.1%;医疗卫生支出是7245亿元,占GDP的1.4%。
中国社科院蔡昉研究员对“中国实际公共教育投入”作国际比较,认为在教育领域“中国的公共资源投入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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